一、在考试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
三、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生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和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四、试卷发放后,应必须首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密封线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和报考岗位,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五、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六、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注意答案要写在密封线外,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八、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