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及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院申报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验安排
1、体检时间: 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此规定时间内体检。
2、体检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院(华兰大道东段)体检中心。
3、体检人员范围 :2015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且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016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及申请直接认定人员(免试人员)。
4、体检人员注意事项:参加体检人员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自行打印,体检表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另: 体检需空腹。
二、网上申报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至1月17日。所有体检人员均需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员范围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2015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且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及2016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范围: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3、网上填报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与直接认定人员均需在网上申报有效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申报的申请人,将无法参加本次面试或认定。
2.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3.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4.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以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为准)。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直接认定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参加面试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
9.“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10.“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11.“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12.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①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②被撤销过教师资格;③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3.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
三、个人需提交申报材料
1、省教师资格办认定材料提交时间拟定于2017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申请认定提交材料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认定材料受理工作开始前,备齐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1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格式已更新不同于2015年,A4格式)。
填写要求:《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第1、2、3、项与请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容一致,第4项填“良好”,第5项填“热心”,第6项填“遵守”,第7、8项填“无”,第9项填“无”,第10项填“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第11项“鉴定单位地址”填“新乡市经济开发区经三路6号”、“电话”填“0373-3720055”、“邮编”填“453006”,“填写人”填“曹园”,“ 填写日期”填“2016年12月31日”。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2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格式已更新不同于2015年,A4格式)。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博士需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认证的证书。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8.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否则无效)。全日制教育硕士无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和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10.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见附件3,A4格式)。
无法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则不予认定。
上述各类证书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本人签字确认。
四、其他事项
1.《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①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②有涂改痕迹的;
③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④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⑤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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