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6〕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号)要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为做好我省20l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全省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个人邮箱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2.选择考区、考点。考区统一选择吉林考区,考点按属地原则就近选择。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长春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点。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证件号等相关考试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本人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双胞胎人员请穿着不同颜色和样式的衣服),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申报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4日。
(三)考点现场确认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所选择的考点,到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具体地点由当地卫生计生委确定并通知。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本人毕业证书;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考生须在《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名后,上交报考机构备案,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
(四)考区复审时间、地点。
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017年1月16日—2月15日对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复审,具体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197号,长春市医学会。
(五)报名信息修改。
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月15日前。
(六)考场编排。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及考区审核考场编排的工作截止时间为2月19日至3月8日。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2017年4月12日—5月6日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八)网上打印考生签到表。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于4月25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为提高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安全性,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机考考试,考试定于2017年5月6-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四、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保管
(一)考区在5月3、4日组织发放机考专用物品,接收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物品交接单》要求,对考试专用物品逐一核对检查。
(二)机考物品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到保密室内。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机考物品安全。
五、考试实施及筹备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考点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应急预案;要按照考务管理规定,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4月5日前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为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考区;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积极取得当地供电、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机考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须对主考、监考、巡考人员进行考试相关规定、工作程序等内容的培训,尤其要针对 机考流程和相关要求做好培训。
(三)考试实施前,各考点工作人员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室编排表》、《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分别用于标识考场、试室及座位。
(四)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发的机考工作流程,考前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考试当天监督做好试卷信息的导入和安排每轮次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五)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六、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系统卸载
(一)考试结束后,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要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机考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并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单(考点)》,于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专车送至考区。
(二)考试结束后经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后,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务必24小时内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删除数据和卸载机考系统。
七、违纪处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5月9日起开通考务管理系统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录入功能,各考点工作人员须在5月26日之前完成本考点内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情况的审核,将本考点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将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至考区,须确保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与考务系统内的信息一致。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报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我考区将以考点为单位发放成绩合格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务请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在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
九、保密要求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重点做好考试专用物品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环节的管理。
十、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认真地抓好本地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
(二)要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要做好机考的宣传工作。
(三)要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场第一线管理,狠刹考场腐败歪风。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严重违纪违规的,2周年内不得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对于在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同时,请各考点严格按照《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