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目前的招生实际情况,决定对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进行调整。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7年拟招生的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公告如下,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及专业目录》为准。
招生专业 | 科类要求 | 招生人数 (合计) |
英语(师范) | 只招文理类考生 | 250 |
经济学(非师范) | 只招文理类考生 | |
旅游管理(非师范) | 只招文理类考生 | |
学前教育(师范) | 只招文理类考生 |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只招文科类考生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只招理科类考生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 | 只招理科类考生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只招理科类考生 | |
美术学(师范) | 只招美术类考生 | |
产品设计 | 只招美术类考生 | |
视觉传达设计 | 只招美术类考生 | |
环境设计 | 只招美术类考生 | |
烹饪与营养教育(职教师资,师范) | 只招符合职教师资专业报考要求的文理类考生 |
注: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科类区别以高考录取花名册为据,往届生报考同样必须提供花名册审核。除普通高考以外的其他考试形式录取的考生(成人高考、3+证书、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等),报考专业必须与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至少有二门专业课相同),报考时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审核。招生专业的专业课目录见附件。
招生就业办
教务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