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67号),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现将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邵阳市
审查时间:2017年1月5日—1月6日(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审查地点:邵阳市资江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03、)室。
咨询电话:0739—5026032。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从湖南会计信息网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二份。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登记表》上)。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 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必须具有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具的纸质认证报告。(此认证报告开具需要15天左右,考生需提前在教育部门办理;认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对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提供材料不全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办理。
三、其它事项
(一)滚动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当年年底(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 凡考生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资历证件、专业材料等)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弄虚作假性质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通知考生单位。考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已收取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对于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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