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用人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83名,其中:中学教师62名、小学教师86名、幼儿园教师3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6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报考中学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中小学二级或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或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经历、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1日至1998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小学二级或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1日至1998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唐山市曹妃甸区户籍(或生源地);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2016年毕业生和硕士以上研究生、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者户籍不限;
5.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1月21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11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是指:在教育部门注册、备案的教育教学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从业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2016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要求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另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由校长(园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和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要求具有中小学二级或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小学音、体、美岗位教师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现行高中教材及相关专业知识;幼教岗位教师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中小学其他岗位教师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现行高中教材。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4:00-16: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http://www.cfdjy.cn/)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人选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按考生报考岗位类别分组进行。按抽题、备课、讲课的方式依次进行,讲课时间8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面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4.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在报考岗位中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较高者,年龄较大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备案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七)聘用
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2016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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