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6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99名。具体见《2016年永州市市直机关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9时至12月18日17时。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请报考者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于12月18日18时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本次考试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报名。报考者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责任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2日9时至12月24日17时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低于5︰1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公务员综合知识(含《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学习教育方案)、申论或专业知识各100分。笔试成绩=(综合性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50%。公安机关除综合文秘职位外的其他职位考公安专业知识;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科员一、科员二职位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9:40考公务员综合知识,10:10至12:10考申论或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设在冷水滩区,考点详见准考证。2017年1月4日在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六、资格审查
2017年1月5日-7日,各遴选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2017年1月9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市公务员局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二)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小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考官和市直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考官构成比例,用人单位3人,市直考官库中抽选4人。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招考职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各单位整个面试工作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做好保密工作。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务员综合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遴选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遴选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整个遴选工作在2月28日前结束。
政策咨询电话:0746—8358076(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46—8327696(市公务员局)。
考务咨询电话:0746—8329607,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46—8329607。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