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南水镇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超声科、放射科、麻醉科、中医科、病案室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南水镇卫生院)位于珠海市南水镇,医院始创于上世纪60年代初,至今为止承担南水镇和高栏港区域内的急救、医疗保健服务、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乡村一体化管理以及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等卫生工作。2013年2月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与珠海市人民医院全面合作,在原有南水镇卫生院基础上全新建设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新医院定位为二级综合医院,是直属于珠海市人民医院的三甲医院分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类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南水镇卫生院)2016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工作经历不包含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14日(8:30—12:00,14:30—17:30),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珠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756-2158152、2162081。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珠海市人民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0756-2158152、2162081。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南水镇卫生院)2016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培证等;
④在职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考生须按附件4样板,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提交);
⑤计划生育证明;
⑥珠海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即:“体制内”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须其主管部门同意);
⑦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考生现场报名时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邮寄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现场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通过的准予参加考试;邮寄报名材料人员于资格复查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面试和测试时间及地点,将于2016年12月中旬在珠海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
②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后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三)资格复查
考试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资格复查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议,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58152、216208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58137。
(二)通过各项招聘程序最终被确定的聘用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三个月内报到。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珠海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1.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南水镇卫生院)2016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