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委,各卫生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湖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护考办发〔2016〕1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要求,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护考”)我省各考点均作为试点开展人机对话考试,为做好年度护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网上预报名:1月12日一31日。
2、单位报名审核:1月13日一31日。
3、报名点、考点确认:1月13日一2月1日。
4、考点资格审查:1月13日一2月4日。
5、考区资格审查:2月14日一3月10日。
(二)相关要求
1、网上预报名:参加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人员必须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 com)和湖北卫生人才网(www. hbwsrc. net)上都进行填报。其中中国卫生人才网上主要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湖北卫生人才网上主要上传报考资格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单位报名审核:考生在1月31日前,须将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送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1)取得毕业证考生的审核:单位须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单位端口,审核本单位考生上传的毕业证书扫描件。
①公立医疗机构考生的审核: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在考生《申请表》上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私立医疗机构及社会人员的审核: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药公司等医疗机构,及未就业的社会人员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各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该人事代理机构名称。
③人事档案托管在学校人员的审核:毕业两年内仍未就业、档案由毕业学校继续托管的人员,由毕业学校的学生档案保管部门进行审核报名,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科(处、部)”。
(2)2016年应届毕业生考生的审核:由所在学校毕办或学生科(处)负责审核,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本校考生花名册(含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编号、入学年月、学制、毕业学历、学号等信息)给考点。
6月份应届生毕业证书制出后,学校需将考生的毕业证书扫描成图片格式(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并对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一并打包发送给考点。
3、报名确认:报名点、考点承担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报名点的设立由市、州、直管市卫生计生委确定。
报名点、考点收到所辖单位上报的考生《申请表》后,首先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进行审核,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考生《申请表》的背面打印报名《确认表》。
4、资格审查:考点负责本地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初审在报名点、考点报名确认时进行。2月4日前,考点需在湖北卫生人才网和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最终提交的两个网上考点审核通过人员要保持一致。
5、报名信息修改: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登记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二、考场编排和签到表打印
3月11日~18日,考点编排并提交本考点考场、试室、考生座位等信息,考区于3月19日一22日进行审核。
考点于5月10日起,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三、准考证打印
自4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9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使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保管
考区于考前一周之内组织发放机考专用物品,考点工作人员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以密封袋为单位对考试专用物品数量逐一核对,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保管。各考点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安全。
五、考试实施筹备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考点应积极取得当地供电、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机考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考点须对本考点工作人员、考务人员以及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熟练考试专业分类,掌握考试工作程序;尤其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进行培训。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工作人员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座位贴》,并张贴在醒目位置,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
六、考试实施
(一)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
(二)考点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发的机考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做好每批次考生轮换安排。
七、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考试结束后,考点按照要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机考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并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单(考点)》,于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专车送至考区。
(二)考试结束经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后,各考点务必24小时内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删除数据和卸载机考系统。
八、读卡评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由国家考办集中统一读卡和评分。
(二)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6月6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考区汇总、上报。
(三)各考点应严格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考点工作人员在6月6日前,将本考点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同时将违纪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考区,须确保系统录入与上报文件的违纪考生信息一致。
九、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合格线划定后,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各考点在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应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
十、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重点做好考试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环节的管理。
十一、其他
(一)为确保本次机考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将在3一4月期间开展全省系统管理员培训考核以及模拟练习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考务工作模式与去年保持一致。
(三)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登陆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务请各考点严格按照《湖北考区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尤其是今年试行人机对话考试,要通过各种渠道让考生了解考试方式的变化,熟悉机考系统,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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