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经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5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乡学院位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豫北历史名城新乡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已有67年的办学历史,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获得“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典范高校”、“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单位”、“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高校行风评议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等30余项荣誉称号。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000人,成教生124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1730亩,校舍总面积近70万平方米;现设有4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专业设置与地方行业、企业需求契合度为100%;学校现有1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10个省级、校级重点学科,10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7人,专任教师100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41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专任教师803人,“双师双能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61%。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等国家级荣誉称号6人,有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省级荣誉称号48人。
学校实施“创新引飞”全程育人工程,实行“毕业证+”制度,建立了合格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卓越毕业生三级激励机制,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先后为社会培养了30余万名优秀人才。为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学校积极搭建平台,创造优越环境,真诚欢迎高层次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工作人员50名。详见附件《新乡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一览表》。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指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5周岁以下(指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和其他条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遴选。拟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方案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xx.lss.gov.cn)和新乡学院网站(www.xxu.edu.cn)发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8:00至12月25日下午6:0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
2.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到新乡学院人事处报名,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新乡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信箱:xxxyrsc@126.com。
3.报名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新乡学院行政楼人事处。
(三)资格条件审核
资格审核由新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核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新乡学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面试
采取试讲和专家组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科研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任与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提出拟聘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岗位认定。相关待遇按《新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0号)执行(详见新乡学院人事处网站)。
六、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82565。
七、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由新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乡学院
2016年1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