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将于12月14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报考公安、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体检时间: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
2.集合地点:辽源技师学院(地址: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街仙园路6号)
3.体检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12月14日早7点前携带本人法定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到辽源技师学院五楼会议室集合,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者,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考生在体检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以及不按有关回避规定提出回避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考生,要将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监督员统一保管。一旦在体检期间发现考生仍携带通讯设备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体检结果无效。
(5)考生体检期间要服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体检过程中,考生只能报体检序号,不允许透露姓名及有可能影响体检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用药,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8--12小时须空腹、禁食。在抽血、彩超、尿检后可以少量饮食。
(7)体检不要戴隐形眼镜,带一支黑色签字笔,其他个人物品尽量少拿,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体检时请不要让亲属跟随,否则按违纪处理。
(8)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费用自理(约500元左右)。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