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专业课教师和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的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核加笔试的形式进行。
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笔试对象。专业技能考核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对象。笔试前两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笔试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笔试安排与其他学科教师笔试相同。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按专业技能考核和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高者排名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