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以及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市人社联字〔2016〕6号)等文件规定,吉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拟公开竞争性选拔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吉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业务保障、辅助工作及为本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二、选聘范围
选聘面向吉林市所辖的县(市)区财政系统中,工作满两年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条件
选聘人数:1人。
岗位名称:公共资源交易质询服务及招标公告审查岗位。
岗位级别:九级职员。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岗位条件: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本次选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综合处(1)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综合处。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吉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份。报考者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吉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
(五)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六)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选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察人选。由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及吉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成考核组对考察人选德才条件、工作业绩、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察,注重考查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考察后形成考察结论,拟定选聘人选报主任办公会讨论。
(七)讨论决定。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召开主任办公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选聘干部决定。
(八)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综合处 0432-6482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