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试讲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和港澳台留学回国境的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016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