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考前30分钟(综合笔试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2、综合笔试考试的考生自行准备签字笔、钢笔等考试必备用具,考试期间一律不能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手机等物品进入考场,一旦发现夹带将视为作弊处理,取消综合笔试考试成绩。
3、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4、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5、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首先检查答题卡是否有印制质量问题或脏污折叠,检查试卷页码是否连续、完整,是否有印制质量问题。如有问题,应举手向监考员申请更换,考试一旦开始,不得申请更换。
6、考生检查试卷和答题纸无误后,应按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在试卷首页上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纸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标识码。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再次核对试卷封页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答题纸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标识码是否填写正确,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课桌上,严禁带出考室。监考员清点答题卡和试卷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10、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监考工作。对违规的考生,将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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