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
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设有飞行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16个教学院(部)。学校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现聘有院士2名,著名专家学者20余名。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60余人次在省级以上学会担任职务。拥有国家级的特种泵系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承担过包括建国60周年阅兵式坦克车油泵设计等多项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
学校共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72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2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6大学科门类。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学校以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为起点,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为建设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5-75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0-15人,共计75-90人。
2017年人才需求计划表
热忱欢迎各类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仪表端正,身心健康,语言表达流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3、教师岗位要求学历以博士研究生为主,具有国(境)外留学背景的优先考虑;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
4、各教育阶段的毕业院校均为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及全日制统招教学研究型大学,各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原则上硕士不超过30岁,博士不超过35岁,急需人才或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见习期合格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2、入校前三年内,绩效工资按照副教授(专业技术7级)标准执行;
3、提供安家费15-25万元;
4、自然科学类提供15-2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暂未在学校购买住房者,提供住房补贴1500元/月。
6、对于学术水平高、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毕业生,经学校综合评价认定,可实行“一人(事)一议”,按照学校相关程序,给予差异化薪酬与福利待遇。
7、学校急需的紧缺专业博士或享受差异化政策的博士,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其配偶(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可进入我校工作。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按人事代理a类人员进行管理,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按人事代理b类人员进行管理。
(二)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具体按照《西安航空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招聘程序:应聘者请登录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xaau.edu.cn/,通过“人才招聘系统”栏目投递简历。学校按照资格初审、试讲面试、综合考核、研究审定、体检、签约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38935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