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录取质量,切实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突出对考生工作实绩、创新能力、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现将我校2012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第一作者,下同)且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初试英语成绩55分以上,其他语种60分以上。
2.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5分之内(含5分,下同)者,必须本人曾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单独获得或排名第一,下同),或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主持厅局级的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下同)。
3.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10分之内者,必须本人曾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且本人主持或负责的学生活动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表彰,或发表一篇以上权威期刊论文,或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
4.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15分之内者,必须本人曾获得国家级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或发表一篇一级权威期刊论文,或二篇二级权威期刊论文,或出版一部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获部省级科研相关二等以上奖励。
注:
①核心期刊目录参照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8年版(http://kjc.njnu.edu.cn/wzattach/141503_770444.pdf)。(专著、论文、课题必须是五年之内)
②学科权威期刊目录参照《南京师范大学权威期刊目录》(2004年版)(http://kjc.njnu.edu.cn/cggl/2009-12/105836_230230.html)。
③“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指获得各级党政(群团)部门组织评比的思想政治工作奖、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或奖励。
④“集体获得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荣誉”指各级党政(群团)部门组织评比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或奖励。
⑤“学生获得荣誉称号或表彰”指各级党政(群团)部门组织评比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五四标兵、优秀团员等证明学生个人优秀成绩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⑥对于未列入其中,但确实重要的成果,学校有权组织三人以上有关专家会商后确定相关等级。
⑦初试成绩总分折算至百分制后与业绩分相加所得分数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