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工作。朝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朝阳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8日--1998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它重大疾病。
4.品貌端正,善于沟通,为人热情、耐心、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开拓精神。
5.长春市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在长春市人才招聘网和朝阳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报名地点设在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报名者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填写报名《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以面试最终成绩来确定聘用人员。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试题总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4、体检、考核与录用
组织拟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档案审核,最后在朝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朝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岗位、管理和使用。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每月2410元,五险一金。
五、报名电话
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0431—89617240。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