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扫描件,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