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40多年来,坚持“立足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紧密融合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和“校企融通、全程合作”的办学模式,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实力大大增强,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的前列。学院是交通运输部高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是全省唯一构建了交通运输类专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职业教育体系的院校。
学院拥有中心校区、北校区、东校区和泰山校区四个校区,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各类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条件优越。学院占地13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教师800多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能手2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教师”1人。学院建筑面积44.2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82万册。学院设有车辆工程学院、公路与建筑学院、管理与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航海学院、科学与人文学院等八个二级学院;开设了交通运输、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土建5个大类34个专业,形成了布局科学、优势明显、结构合理的专业体系,较为完整地覆盖了交通行业各领域对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目前,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4个,山东省特色专业7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交通运输部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金蓝领培训”基地1个。设有工程技术研究院、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公路工程检测中心、物流研究所等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近年来学院取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评估双优,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三年新生平均报到率达97.5%,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1人,中级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5、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jtzy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直接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岗位需要的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需要在2016年12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轮机工程、轮机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省直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办公楼703室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61206 电话:0536-8781805
乘车路线:乘18路、81路、58路到交通职业学院站下车。
联系人:商老师 王老师
E-mail: ljzyrs@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28日
易贤下载网:2016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