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笔试结束后,对浙师大、东北师大两地报名考生的成绩进行汇总,根据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对上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中职专业课教师加试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