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