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财会〔2016〕12号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财政局、党群工作办公室,雪野旅游区财政局、党群人事劳动保障部,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党群工作办公室,农高区财政局、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莱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6〕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5月13日至16日进行。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注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日,补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至30日,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会计证、高中以上学历证明(或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手续。信息变更完成后,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于12月5日23:59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并查询报名状态是否成功。
莱芜市财政局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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