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审核。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测评等方法进行。具体面试事项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网上公告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4.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