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嘉兴市南湖区2016年12月招聘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