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实施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应根据公平的观念处理民事纠纷。
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所谓法律要作广义的理解:第一,法律包括民法,也包括与该项民事活动有关的民事单行条例、法规等。第二,法律没有规定时,应遵守国家政策。
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的效力范围,即民法在何时、何地,对什么人发生效力。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包括民法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民法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凡在中国领土、领海、领空内进行的民事活动,不管主体是中国公民、法人,还是外国公民、法人,均适用中国民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
第一,涉外案件另有法律规定的;
第二,地方国家机关发布的地方性民事法规,仅在发布机关所管辖的地区生效,对其他地区不适用;
第三,单行法另有规定的情况。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包括公民、法人两种情况。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如外国使领馆人员享有民事豁免权时,不受所在国民法约束。法人分为中国法人和外国法人。中国法人和外国法人在中国境内的民事活动原则上应适用中国民法,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不适用所在地法律的,应按特殊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