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百所高职示范院校之一。目前,拥有浮烟山主校区、潍坊滨海分校两个校区,主校区在校生16000名, 办学涉及经济管理、电气工程、信息工程、汽车工程、建筑工程、机械工程、纺织服装、生物与化工、艺术传媒、外语、水产等10余个领域。建院30多年来,学院形成了“校企所共栖,产学研一体,职场化育人,国际化提升”办学特色,形成了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教学与生产、科研与技术服务相协调的互动机制和办学格局。
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49名。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初、中级岗位,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人事关系、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实行人事代理。人事关系由潍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山东纺织职业学院人才服务中心代管。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届满,经考核适合学院人才培养的人员,续签工作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学院有关规定。
(三)缴纳五险,执行学院有关规定。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wfrsks.com/)、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vcst.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包括教育经历(大学、研究生阶段所修专业及所学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工作经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fcdfzz@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应聘专业+联系方式”(如:张某某+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国际经济与贸易+1886369XXXX)。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①《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电子版(附件2);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④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涉及的证书扫描件;⑤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工资单等);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中初级岗位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学院陪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和受聘人员按学院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范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235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