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复试对象:凡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我院一志愿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以及符合调剂原则(参看《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办法》)且经过审核同意的考生。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均应量化。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的督查(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办法、录取结果、投诉处理等)。
2、学院对所有的复试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录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录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对不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调换。
3、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硕士点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为全体导师(面试小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应在复试结果上签名。
四、笔试命题及评卷原则:
命题人员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学院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确定,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一科的命题工作;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复试前两天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其命题人员命题(命题时间一天完成),复试前一天晚上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与命题人员一道负责印制,答卷由学校统一制定。同时,要加强保密措施,严禁泄密(复试命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材料)。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笔试后,评卷由硕士点复试小组共同制定评分标准、共同评卷。
五、综合面试原则: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必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学院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笔试B(满分150分)、综合面试C(满分100分)、外语复试D(总分50分)三部分。
1、外语复试(参看《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外语复试方案》);
外语复试满分合计为50分,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笔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对于调剂考生,若复试科目已经初试,则可安排初试科目进行复试。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100分,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情况要有记录,请认真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c、人文素养、心理素质;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2门: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不进入复试总分的计算),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结果:
1、复试结果一般以初试总成绩A、复试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之和。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权重分;跨专业报考原则上要加试,具体加试科目同同等学力,门数由各学院自定,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一般刊物有论文加3分;核心刊物有论文加6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由复试人员向学院复试小组提交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4、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队均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且只计算复试成绩、录取类别原则上为计划外。
考生总成绩=A+B+C+D+E
其中,A为初试总成绩,B为复试笔试成绩、C为综合面试成绩、D为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E为加分。
八、加强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将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进行再次复试。
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原则性强,请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的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维护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声誉。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考生4月13日到研招办复试报到后到学院报到。考生到研招办报到需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考生到学院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学院在院内公布复试安排、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情况、复试结果公布时间等信息以便考生查询。
2、体检:考生可到本校成龙校区医院体检,4月13日上午8:00-12:00(空腹、备一张一寸照片)。校医院体检咨询电话:84480120。也可到考生方便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按《体检表》上的要求进行。体检表收回研招办截止日期:2012年4月30日
3、复试时间:13日上午9:30进行笔试,下午2点进行外语复试和综合面试。
4、学院公布复试成绩时间:4月16、17日。
5、4月16、17日所有复试通过的考生持调档函到研招办盖章。调剂考生另外还要领取从第一志愿考生单位调取初试试卷的函。所有调剂考生的初始试卷必须在4月30日前寄到或送到研招办,否则此次调剂无效,我校不予录取这类复试通过但初试试卷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我校的考生。
6、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4月25日至4月30日在中国研招网选择(包括一志愿的考生)具有行政效力的“待录取”,以及领取调档函。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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