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肇庆市德庆县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再加分,报考时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我县2013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报考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