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