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
初试定于2016年11月24日下午在浙江师范大学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内容。初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教育教学测试对象,招聘岗位数等于或小于3个的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招聘岗位数大于3个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初试成绩和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11月25 日上午6:30之前在海曙教育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海曙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