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20:1,将组织书面命题考试,按成绩从高到低取前六名进行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当报名人数少于20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资历及荣誉,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定性筛选,取前六名进行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当应聘人员少于六人,可直接进入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
应聘教师综合成绩以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成绩按70%、30%比例折算成总分,由高到低按应聘岗位1:1确定相应的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