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的台湾考生。
2.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注: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以上(从毕业后到硕士入学日),或本科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