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管理办法》(肇高党办〔2013〕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水平和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11月21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三楼310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部。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专业特长相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除《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本次招聘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联系人:马润楷,联系电话:3648338。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于面试当天规定时间到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三楼310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内容: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形象礼仪、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题目由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制。
3、评分方式:采用百分制。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以及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平均值为面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等额人选进入体检,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肇庆高新人才网(网址:http://www.job0758.com.cn)、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xzfwzx.com)及微信公众号“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所有资格。
六、本公告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648338,联系人:马润楷。)
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
易贤下载网:肇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政府雇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