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6〕4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农办)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我室(办)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和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为不低于60分(含),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过面试资格初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刘晓丽等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18日8:00-12:00,14:30-17:3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自治区党委办公楼17楼1709号房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可乘坐6路、33路、34路、47路、79路、211路、704路公交车至民族茶花园路口站下车,步行往茶花园路约200米从广西自治区党委大院2号门进入。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2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2014、201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9.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个星期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室(办)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msc5898411@163. com),复印件寄送或传真我室(办)1709号房办公室(传真号码:0771-5898412)。面试前1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含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0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广西区党委大院办公楼1717号房办公室。
3.面试要求:面试当天上午7:30-7:50,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含专业测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专业测试采用笔试答题的方法。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2日内,依据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及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6年11月25日前。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到:
体检时间:2016年12月2日。
体检报到时间、地点:体检人员请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在自治区党委大院2号门报到(可乘坐6路、33路、34路、47路、79路、211路、704路公交车至民族茶花园路口站下车,往茶花园路步行约300米)。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19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签到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当天上午7:5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杜鹃,0771-5898401,13087996368;
黄毅,0771-5898411,13507711622。
附件: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农办)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