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共二名(1男1女)。
二、招考条件和资格审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品质优良,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敬岗爱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和专业知识。男性,未婚,年龄2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女性,未婚,年龄23周岁以下,身高1.58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气质高雅,普通话标准流利,达二级甲等以上。
2、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原件(国家承认的学历)、有关专业等级证书、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推荐书。有从事播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者(须有单位出具证明)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毕业。
3、有条件者请提供5分钟以内个人相关播音、主持图像资料(DV、光碟均可)。
4、报名时间:2009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
5、报名地点:镇沅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6、联系电话:0879—5815145、5811456
7、联系人:余辉 田正勇
三、组织实施与聘用程序
这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牵头,成立由宣传部、人事局等部门组成的招聘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其他事宜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实际操作。
1、笔试内容:《播音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2、开考比例:1:3以上。
3、笔试、面试和专业实际操作(试镜、试播)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专业要求决定考试内容和分值比例。
4、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实际通知参考人时间地点为准。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综合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政审要求对考生进行实地了解、考察,如考察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云南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不合格不予聘用;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待遇。
招聘广播电视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