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13日,所有考生都参加复试。
复试时需要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2份;
3.政审表1份;
4.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往届考生提供);
6.硕士期间成绩单;
7.县级以上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测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各项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及格,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