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司法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学历。
3、男性,年龄18周岁到27周岁(1984年5月1日至199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放宽到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反应机敏,身高1.70米以上。
5、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6、系莱州生源(在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或具有莱州市常住户口。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到莱州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文化东路695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4月22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2:00至5:20)。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查询认证材料、退伍军人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缴纳体能测试考务费40元。特困家庭、农村特困大学生应聘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课目包括立定跳远、1000米跑两项(各项分别按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计1、2、3、4、5分……)。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试结果。
(三)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序(按两单项成绩排序之和计),成绩相同者按1000米成绩排序,以1:2的比例,当场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成绩、是否具有机动车驾驶证依次确定),并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的应聘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名单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招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政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招聘的人选,由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签定三年定期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合同期间,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并进行岗前培训。
本次招录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合同期内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被退回的,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录人员待遇
合同期内,为被聘用人员在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240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400元(含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3012620,2285787
未尽事宜由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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