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我县计划招聘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200名,具体计划、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 9:00-11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00—11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lsxrsj.gov.cn)
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每个岗位的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不再调剂。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00—11月27日16:00
县教体局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的方式,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00—11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sxrsj.gov.cn)、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12月16日9:00— 12月18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在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1月28日9: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梁山县人民北路东段)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要在网上确认。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6年11月26日之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被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共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普通话、板书、讲解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同分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记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录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县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责任自负;并及时了解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水泊梁山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简章由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355130910
监督电话:0537-7321726 18660767596
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