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硕士点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计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第一自愿报考我校优先)。为保证复试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2. 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专业可扩大复试比例。
3. 复试对象包括统考和联考初试合格的考生。
4. 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拟返校就读的考生,应于4月15日前
向研招办提交书面申请。
5.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
试以及本学科组认为还需考查考核的内容。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其笔试部分可改为实验测试或现场演示。具体复试专业科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咨询。对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6.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
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 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考
生的综合成绩,录取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9. 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及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10. 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5日到4月17日,具体时间及办法请
参看报考学院的网站。
11. 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15日早上7:30,地点在老校区校医院,要求考生空腹。
12.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
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的原件和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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