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现就2016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即省属监狱)考生面试前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乘343路车到新建公司站下车)图书馆阳光大厅。
二、参加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具体名单附后)。列入确认人选名单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确认,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所有考生应按照《关于2016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工作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链接:http://www.hljgwy.gov.cn/archive/archiveinfo?menuid=1&archiveid=251)要求,进行退役士兵资格确认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此次现场资格确认。
四、其他要求
1、自觉排队等候,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资格确认完毕后,考生应立即退场。
3、列入确认人选名单的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11:00前主动与省司法厅电话联系一次(电话接通后,请考生直接说出报考单位、本人姓名、是否参加现场确认)。
省司法厅联系电话:0451-82297163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