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务员局2016年公开招录工作要求,我系统将于近期对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地区为单位于11月11下班日前电话通知本地区全部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参加资格复审。
二、通知内容
资格复审的时间:见附件
资格复审的地点: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准考证、毕业证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需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需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需要明确的事项
1、资格复审须通知到考生本人。
2、必须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3、对于联系不上的考生,请及时与我处沟通。
4、如遇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弃考证明”,“弃考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的单位及职位,弃考原因,要有“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字样,并一定要求本人签字。
资格复审安排
日期 |
时间 |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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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1.报考延边地区加试朝鲜语口语考试的考生。 |
下午 |
报考辽源地区、白山地区、白城地区、松原地区、延边地区、长白管委会“综合业务职位1”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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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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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报考长春地区、吉林地区、四平地区、通化地区“综合业务职位2”的考生。 |
下午 |
报考辽源地区、白山地区、白城地区、松原地区、延边地区、长白管委会“综合业务职位2”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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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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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1.报考各单位“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 |
下午 |
报考各单位“社会保险财会与审计职位”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