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财政局关于
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告
[ 打印 ] [ 关闭 ]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考〔2016〕17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举行。现将临沧市2017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和报名时间
1、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临沧市本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订购教材、网上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30日
3、报名网址: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4、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
5、打印《准考证》的时间:2017年5月1日--16日。
二、 考试报名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在报名资格审查中,财政部门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 考试收费
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五、其他事项
1、每个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必须在交费成功后,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若需要开据报名费收据(发票)的考生,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内凭《缴费回执单》到所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
2、报名考生于2017年5月1日以后,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和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临沧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