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A类)”要求的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凡是以“同等学力”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上线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部分,考生应接受德、智、体全面考核,我院将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全院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
二、复试内容及办法: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各专业复试科目在我院调剂录取系统/复试科目中查询,同时见考生复试通知书。
1、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5~20分钟;
3、外语听力和外语口语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二)、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40分,面试占4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各占1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9、10日两天,每位考生需交纳复试费50.00元,同等学力考生还需交加试费50.00元/门。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专业加试科目在我院调剂录取系统/复试科目中查询,同时见考生复试通知书。
各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复试报到时见通知。
(五)、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第一天(4月9日)上午12:00前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学校到研招办报到,经查验以上证件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1、所有考生需携带复试通知书、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应届生还需携带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大专毕业证书、修过本科课程成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6、考生科研、获奖、认证情况的各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三、关于体检: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需到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体检费:110元,具体时间及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四、关于收费
国家计划外的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6000.00元/人.年(可发生活补助2000.00元/人.年)。
四川理工学院研招办
201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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