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林业局)决定公开选调公安民警6名,安排到直属的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警察6名,包括:刑事警察警员3名(男性)、治安管理警员2名(男性)、网络管理警员1名(男、女不限)。
二、选调范围
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含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三、选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圳市外公务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深圳市内公务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侦查、治安、计算机技术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从事基层公安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体检标准。
(五)相关资格条件均截至2016年11月30日。
(六)其他条件:本次选调的人员如考取,须提供在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书面承诺;市外公务员如考取,将转任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还须填写《市外转任公务员实行聘任制知情同意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
2.报名地点: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办(人事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东座1104室;联系人:杨素娟、艾伟,联系电话:0755-83916002、83915850;邮箱:rscaw@szum.gov.cn。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限EMS和顺丰)和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
4.报名材料:
①《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报名表格可在公告时间内在深圳市城管局网站http://www.szum.gov.cn/下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警察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
⑤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人员报名时提交以上材料,现场验原件;采用邮寄材料方式的人员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材料②交复印件,考试前验原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人员,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上传报名邮箱,考试前交验原件。
(二)资格初审工作小组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以短信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面试,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组织考察将拟考察人选材料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组织考察组到拟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手续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材料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本人要对所
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林业局)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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