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共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都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招聘办公室按程序面向社会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