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查,突出重点,择优选拔,坚持以人为本、客观评价,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2、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机构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复试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根据需要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以平行地组织若干个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中各项的考核。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确定各学科招生计划、制定复试工作办法;专业课笔试、专业英语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务组织、复试成绩登记、计算、调剂录取的审核及上报等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监督、巡察。
(三)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剂原则调剂生源,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及差额复试比例;制订并实施学院复试具体方案:包括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比例、分数线、调剂政策、各学科(或方向)拟招生人数、面试内容、形式、评分标准及计分方法、复试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命题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英语笔试、同等学力加试、面试试题的命制;阅卷组织工作(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学院必须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复试时间、主要方式、内容及要求
(一)时间:2012年4月9日~10日。
(二)主要方式、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2种形式。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特点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形式。有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院,两种类型的考生可以一起组织复试,也可以分开复试。
1、笔试(研究生处负责组织)
⑴专业课笔试
会计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125300)专业课笔试包括2科,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综合Ⅰ,每科考试时间: 2小时,2科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计算由商学院自行确定。
其它学科专业课笔试1科,考试时间:2小时(建筑学院及艺术学院设计类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
⑵专业英语笔试
考试时间:40分钟,满分60分。
2、面试(各学院负责组织):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⑴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①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⑵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满分40分。
3、加试(仅同等学力考生参加)
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必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3小时,满分100分。
4、面试具体要求:
⑴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⑵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办事公正且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并设立组长1名。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⑶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全程录音,妥存备查。
⑷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条件许可的学院可以单独组织对考生实践(实验)、研究设计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研究设计的能力。测试成绩记入综合面试成绩。
各项测试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全部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并由教师当场打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70%+专业英语笔试(满分60分)×40%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40分﹚×40%
(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三)录取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此次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型复试的考生,一类是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
⑴学术型复试考生:按照考生复试学科(或方向)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⑵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考生:根据考生复试选择的专业(领域),分别按录取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复试合格但未被该专业录取,则根据国家调剂政策及本人意愿,届时可调剂到生源仍然不足的相近专业;也可调剂到外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以录取: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90分)、体检不合格、加试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
六、关于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根据学校制定各学科招生计划、上线合格生源人数及调剂生源情况,确定等额、差额复试学科,原则上执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
具体调剂细则实行国家具体政策规定。
所有的调剂审核工作均需通过研究生处进行。
七、体格检查
所有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复试考生统一在本校校医院体检。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中各项成绩复核及考务工作的协调组织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督察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复试命题和评卷工作遵循初试专业试题的命制要求和规范。试题和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级材料。
研究生招生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12年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
附件:
青岛理工大学2012年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
一、组织与安排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没有条件的由学院单独组织。
二、基本要求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总分40分,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试时间约10分钟。
三、测试方式与评分标准
测试方式采取考官与考生相互交流的方式,根据考生完成题目的情况进行评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1、语言的准确性:从语法与词汇的准确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等因素来评分;
2、话语的条理性和连贯性:从讨论有关话题或对话时连贯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内容的条理性、连贯性评分;
3、语言的灵活性和语音语调:从考生语言表达是否灵活,能否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或对话;话语是否得体;语音语调运用得恰当程度来评分。
四、命题建议
命题建议分为二部分:
1、考查考生口头自我介绍的能力。
2、考查考生针对某一指定话题进行连续表达及简短讨论,重点考察考生交流的能力。
五、其他要求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必须有记录和评语,考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当场给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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