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对象
1.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盐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盐城市城市亮化与户外广告管理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全市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盐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全市机关公务员,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