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步骤
1、阅读招生简章(http://grs.hdu.edu.cn/Art/Art_15/Art_15_3052.aspx)。
2、网上报名。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注意事项”,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sbm.hdu.edu.cn/bsbm)填报本人信息。
3、缴费。报名考试费120元,请用普通邮汇(不接受密码汇款),不要多汇。 汇款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收,邮编:310018,请严格按照汇款地址填写,不要加写某某老师收。留言处务必请写上考生姓名和报名号。汇款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请考生注意,过期不再接收。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名费后,不退报名费。
4、寄送登记表和缴费回执复印件。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将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第三页信息填写完整,签名确认,并与缴费回执单复印件一起寄送。于2017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前以挂号信方式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收,邮编:310018)。
5、确认报名情况。2017年1月10日之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第一页右上角报名审核情况,如显示“本记录已经过审核”,表示报考登记表已收到且缴费成功,报名数据不能再自行更改,博士报名完成。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按要求将报考登记表和报名费寄送至我校的,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下载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2017年3月(请留意当月初的网站通知http://grs.hdu.edu.cn)。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由学校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需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若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3、招生工作的进程若有变更会及时在网上通知(http://grs.hdu.edu.cn)。
五、复试提交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对你工作或学习情况熟悉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可在录取前补交);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的证明、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科研成果清单;
6、政治审查表;
7、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体格检查表;
8、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