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银行校园招聘统一笔试将于2015年11月5日(周六)进行。
一、公司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成立于1999年12月,当前员工148人。截至2016年9月,分行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134亿元,贷款余额占全省的13.98%、外汇贷款余额占全省的74.37%,在省内各银行中均位居首位。甘肃分行重点业务领域包括:公路、铁路、电力、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三农”、扶贫开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民生项目;国际合作和企业“走出去”项目。累计向甘肃投放各类贷款超过4000亿元,是甘肃中长期和对外投融资领域的主力银行,连续八年荣获省长金融奖。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2017年拟招聘境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干名。
二、招聘范围
1. 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和委培生除外),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获得国家认可的2017年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2. 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取得学位证书,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总行、北京分行及在京子公司的非京籍毕业生,在国外实际学习天数须满360天,且不含假期归国时间和前往第三国时间)。
3. 我行将从总行招聘的毕业生中择优遴选少数人员作为第四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定位于选拔培养开行中高级管理人才后备骨干力量,采取“2+2”的培养模式,即管理培训生入行统筹分配至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工作锻炼各2年后,结合考核评价和工作表现等,择优选择部分人员在海外优先提拔使用。
4. 最终获得我行录用资格的毕业生,须满足上述条件并按时完成入职报到,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国开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品学兼优,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4. 乐观进取,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较好的仪表和气质;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四、招聘职位
(一)专业要求
金融、经济、会计、法律、理工,复合型专业背景优先。
(二)学历要求
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注意事项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www.cdb.com.cn)。同时将个人就业推荐表、学校确认的历年成绩单、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英语、计算机相关证书等)及近期6寸生活照一张等资料邮寄至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人事处。(收件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人事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昌路1728号;邮编:730030;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应届应聘”字样)
2.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3.谢绝来访、来电。
五、报名须知
1. 本次招聘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总行、37家一级分行、3家二级分行及4家控股子公司。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0点-11月11日24点(北京时间),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详情请登陆我行门户网站(http://www.cdb.com.cn)。
2. 应聘者登陆报名系统,输入18位身份证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线填写个人资料。每位应聘者可选报总行、分行、子公司中的2家单位;其中报考总行的,可选报2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愿意参加第四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选拔,以及是否接受岗位调剂。已报单位和岗位不能修改,请慎重考虑后报名。在提交简历前,可多次登陆报名系统修改个人资料,提交简历后,个人资料将无法再修改。同时,请务必牢记报名账号。
3. 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招聘系统提示、电子邮件、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务必确保所提交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4. 应聘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本人应聘和录用资格,解除相关协议。
5. 请应聘者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进行岗位投递;报名过程中如出现技术问题,请致电010-58635888。
6. 笔试将于2016年12月中旬在全国11个城市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在申请职位时需选择笔试城市。提交简历后,笔试城市将无法再修改。具体招聘条件、工作地点及招聘要求,详见各单位招聘公告。
7. 未获得笔试、面试资格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8. 我行仅通过门户网站和智联招聘网站发布校园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其他途径均未获得我行授权或许可,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9. 我行从未编辑或出版任何校园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也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辑或出版。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相关培训班,请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和诈骗信息。
10. 国家开发银行有权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